| 璧山县十大举措推进中小企业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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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16 09:07 文章来源:政务信息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一是县财政对每个镇乡补助不超过5万元的规划专项经费。二是引进县外企业入驻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并用前5年企业上缴税收中的县内分成部分用于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根据各镇乡中小企业基地的发展质量和土地流转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创业基地建设。四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建设用地入股办企业或修建标准厂房发展中小企业。五是对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做好融资担保工作,扶持企业发展。六是对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采用土地征用形式用地的将按征地政策和程序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采用其他形式用地的实行备案制。七是创业基地内企业办理各种行政审批手续时,实行专人代办、“一条龙”服务,建立与基地发展相适应的服务体系。八是各镇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硬环境争取招商引资的主动权。九是入驻创业基地的企业,将享受园区企业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小城镇建设政策等优惠政策。十是县政府将根据企业进驻创业基地的情况分期分批给予每个镇乡10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 |